(2023年10月26日青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
根據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名,決定免去:
宋春康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、辦公廳主任職務。
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市長趙豪志的提名,決定任命:
李天傳為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局長;
王保嵐為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;
馮偉為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局長;
決定免去:
朱鐵一的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;
畢維準的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;
王保嵐的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。
根據青島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馬立新的提名,決定任命:
李相忠為青島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。
來源:青島人大
責任編輯:王海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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